昆明分院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警示教育会
7月8日,昆明分院组织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警示教育会,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,会议由昆明分院纪检组组长、分党组成员郭锐主持。
会上,昆明分院分党组副书记周亚玲通报了《关于用好违纪行为典型案例的通知》,昆明分院纪检组组长、分党组成员郭锐通报了《中国科学院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》。会议以通报中央和院层面违纪典型案例的方式,以案说法、以案说德、以案说纪、以案说责,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用好这些反面“活教材”,自觉用党的纪律规矩约束自身言行,增强规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。
会议强调,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、作出重要指示,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,切实做到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。会议对全体党员干部提出三点要求:一是持续深化对党纪党规的学习。严守党的纪律是推动科研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,要把学习《条例》作为一项基础性、经常性工作,坚持原原本本学、逐章逐条学、结合实际学,要在全面系统学纪上下功夫,从总则到分则,从基本原则到具体规定,每一条都要掌握得清清楚楚、明明白白,做到学有所得、学有所悟、学有所用。努力在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上有新进步、新提升,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二是不断提升自觉的纪律意识和自律修为。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加强自我检视,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,检视自己的理想信念和思想言行,以《条例》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,同时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受警醒、明底线、知敬畏,努力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,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。三是以党纪学习成果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。把党纪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院党组各项决策部署紧密结合,切实让党纪学习融入日常,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,通过学习推动自身履职能力不断提升。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,全面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,提升学习实效,增强政治定力、纪律定力、道德定力、抵腐定力,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,强化工作作风,真正把各项要求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不断把党纪学习教育引向深入,以严明的纪律为加快抢占科技制高点提供坚强纪律保障。